问题:
(问答题)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,双方约定: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,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,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。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。乙公司接受委托后,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,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,价款为19.5万元,乙公司为此支出了4000元费用。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,但向甲公司提出,双方约定的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000元归乙公司所有,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费用。甲公司表示拒绝,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。在诉讼过程中,甲公司提起反诉,主张机器存在瑕疵,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经查,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。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。
提问:
请问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?请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说明理由。
复习要点:
理解《合同法》中关于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规定,特别是关于价格差异和费用承担的条款。
查阅资料方向:
查阅《合同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了解委托合同和行纪合同的法律要求和处理方式。
参考答案: